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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达国家和地区越来越多地以保护环境为名
作者:mile米乐集团  日期:2026-02-11  浏览:  来源:mile官网

  绿色贸易,通常指在贸易活动中充分考虑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要求,旨在通过贸易手段促进环境友好型产品和服务的生产与交换,从而减少贸易活动对生态环境的负面影响,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环境效益的统一。在全球气候变化挑战日益严峻和我国提出“2030年前碳达峰、2060年前碳中和”的“双碳”战略目标背景下,发展绿色贸易已不再是选择题,而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要“推动货物贸易优化升级,创新服务贸易发展机制,发展数字贸易,加快建设贸易强国”,并强调“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这为我国对外贸易的绿色发展指明了方向。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于对外贸易全过程,不仅是应对国际绿色壁垒、提升出口产品竞争力的现实需要,更是我国履行大国责任、参与全球环境治理、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内在要求。

  (一)政策框架与顶层设计日趋完善。我国已将发展绿色贸易纳入国家核心发展战略。一是国家战略引领。“双碳”目标的提出,为绿色贸易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和强大动力。同时,《中国制造2025》战略明确将“绿色发展”作为核心任务之一,旨在推动制造业向绿色、智能、可持续方向转型升级,为绿色产品的生产和出口奠定坚实的产业基础。二是上位规划明确部署。商务部于2021年印发的《“十四五”对外贸易高质量发展规划》将“构建绿色贸易体系”作为重点任务,明确提出要建立绿色低碳贸易标准和认证体系,大力发展高质量、高技术、高附加值的绿色产品贸易,并严格管理高污染、高耗能产品的出口。这标志着绿色贸易已从理念倡导进入政策落实阶段。这些规划的目标为当前及未来的工作提供了清晰的路线图。一方面,以政策调控优化出口结构。面对日趋严峻的资源环境压力,我国出口战略从“全方位支持”向“有扶有控”的差异化导向转型。针对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产品,通过逐步强化出口限制性措施、多次调降或取消出口退税等手段,引导相关产业转型升级。另一方面,以精准施策规范进口管理、强化战略支撑。政策设计围绕“风险防控”与“发展赋能”双重目标展开:发布并多次修订《非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目录》《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目录》和《禁止进口固体废物目录》的固体废物三类目录,构建全流程监管体系,严守生态环境底线;针对大型清洁高效发电装备等重大技术装备,对其进口关键零部件及原材料实施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免征政策,助力相关产业提质增效。三是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逐步开展。绿色贸易直接表现为贸易对象的绿色化,因而绿色产品标准、认证与标识是推进绿色贸易的重要基础。2015年中央、国务院印发《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提出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体系,将之前分头设立的环保、节能、节水、循环、低碳、再生、有机等产品统一整合为绿色产品,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等体系。我国于2017年制定了《绿色产品评价通则》国家标准,对标称“绿色产品”的资源属性、能源属性、环境属性、品质属性提出了明确要求,覆盖纺织品、塑料制品、轮胎、洗涤用品、建材、家用电器、厨卫五金产品等。四是多领域政策协同。除专门的贸易政策,我国在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低碳城市试点、绿色金融发展等方面的政策实践,也间接促进了企业的绿色技术创新和绿色转型,为绿色贸易发展营造了有利的宏观环境。

  (二)绿色贸易规模逐步扩大。伴随全球能源转型新趋势,我国外贸企业将持续增加优质绿色产品供给,加速开辟新领域、新赛道。商务部研究院2023年发布的《中国绿色贸易发展报告》显示,我国绿色贸易规模基本保持增长态势,2013年至2022年年均增长3.18%,在全球占比提升了2.3个百分点,绿色贸易市场结构呈现出明显多元化趋势,绿色贸易方式持续优化。2024年,中国绿色贸易依旧稳居全球前列,各类绿色产品在充实全球供给体系的同时,更为全球气候治理与绿色转型贡献了坚实的中国力量。据报道,在绿色能源领域,2024年我国风电风力发电机组出口增长了71.9%,光伏产品连续4年出口超过了2000亿元,锂电池出口39.1亿个,创历史新高。在绿色交通领域,我国铁道电力机车出口量连续5年保持增加,电动摩托车和自行车热销海外市场,出口首次突破400亿元,电动汽车出口量首次突破200万辆。2025年前三季度,我国出口产品向新向优,与新质生产力密切相关的高端装备同比增长22.4%,风力发电机组及零件、“新三样”产品、铁道电力机车等绿色产品增速均达到两位数。

  (三)企业绿色转型初见成效。从微观层面看,我国企业在绿色转型方面的努力已初见成效。绿色供应链管理方面,部分领先企业已开始实践绿色供应链管理(GSCM),从产品设计、原材料采购、生产、物流到回收等全链条减少环境足迹。例如,汽车行业的吉利汽车在“双碳”背景下,通过构建绿色供应链来提升其可持续竞争力的案例就极具代表性。绿色技术创新方面,在政策激励下,特别是碳排放交易试点等市场化机制的推动下,越来越多企业开始投资于绿色技术创新。低碳试点政策也已被证实能够显著促进出口企业的绿色技术创新活动。区域性示范项目方面,部分地方政府主导的生态发展项目,如黄山市围绕新安江流域生态保护实施的绿色融资、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和城市可持续发展项目,虽不直接冠以“绿色贸易”之名,但其通过提升区域生态产品和服务的价值,为未来发展更高层次的生态旅游、有机农产品出口等绿色贸易奠定了基础。例如,内蒙古大兴安岭碳汇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致力于林业应对气候变化,依托大兴安岭富集的林碳资源,推进林业碳汇资源市场化,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四)全球绿色贸易合作联结愈发紧密。一是助力环境产品贸易迈向自由化。2014年,我国作为初始谈判方之一,参加了世界贸易组织(WTO)框架下的《环境产品协定》(EGA)谈判,积极推动破除环境产品贸易壁垒,畅通全球绿色商品流通链。我国也积极推进共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建立“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国际联盟,发起“一带一路”绿色发展伙伴关系倡议。第三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期间,我国与39个国家共同发布《数字经济和绿色发展国际经贸合作框架倡议》。此外,我国积极推动APEC环境产品与服务合作并依托APEC发起和建立APEC绿色供应链合作网络,2012年APEC发布的环境产品清单中含有54个项目,其中54%的产品由我国主导提出。二是探索制定更高水平的环境与贸易规则。现阶段,我国已签署的多个自由贸易协定,均纳入了专门的环境相关条款,其中《中国—瑞士自由贸易协定》《中国—韩国自由贸易协定》和《中国—格鲁吉亚自由贸易协定》等协定还增设了独立的“环境与贸易”章节。中国—东盟自贸区3.0版升级议定书首次对绿色经济、新能源、清洁能源、可持续金融、绿色技能等作出明确定义,承诺不将环境标准作为贸易保护主义的变相手段,努力消除环境产品和服务相关贸易壁垒,致力于环境与贸易互促互融、协同发展。三是积极对接国际高标准绿色规则。我国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组织牵头(ISO)的ISO14020系列国际标准的制定工作,并推动该系列2000版国际标准转化为GB/T24020系列国家标准。四是持续推动环境标志国际认证互认。现阶段,我国已与澳大利亚、韩国、日本等多个国家达成并签署环境标志互认协议。

  从环保法规和标准来看,发达国家绿色贸易法律法规体系健全、标准严格,而我国在这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首先,我国的环保法规和标准都比较滞后,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在环保法规方面,我国目前还没有颁布专门的环境保护法律,仅有一些强制性的环境保护法律如《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虽然近年来我国制定了一些相关的环保法规和标准,但总体上仍显滞后,甚至与发达国家存在较大差距。例如,我国目前已制定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关于实施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制度的通知》等一系列环保法规和标准。

  其次,从环保法规和标准的具体内容来看,我国在某些方面还不能完全符合国际要求。例如,我国在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制度方面虽然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但还不能完全满足国际社会对绿色产品的需求。再如,我国目前的环保标准远远落后于发达国家。如美国在环境保护方面就制定了严格的环保标准,并由政府以法律形式加以贯彻落实;欧盟制定了比美国更为严格的环境保护标准;日本在环境保护方面则以法律形式加以规定。

  最后,从出口商品结构来看,发达国家绿色贸易产品的出口数量和品种都较多、质量也较高。例如,美国、日本、德国等发达国家主要出口食品、机电产品、化工产品以及纺织品等绿色产品。这些绿色产品不仅在国内市场需求很大,而且在国际市场上也具有较强的竞争力。相比之下,我国在出口产品结构上还存在一定问题。由于我国企业生产技术相对落后、企业管理水平不高、环保意识不强等原因,我国在一些领域还存在着较为严重的污染和资源浪费问题。例如在电子和纺织行业,虽然我国已经制定了相应的环保法规和标准,但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一定差距。

  (一)日益严峻的外部绿色贸易壁垒。绿色贸易壁垒(Green Trade Barriers)是当前我国出口面临的最突出挑战之一。发达国家和地区越来越多地以保护环境为名,通过制定严苛的技术标准、环保法规、认证要求、碳边境调节机制(如欧盟的CBAM)等非关税壁垒,来限制商品进口。一是增加出口成本与风险。这些壁垒显著增加了我国出口企业的合规成本、检测成本和认证成本,削弱了产品的价格竞争力。例如,我国茶叶、纺织品、机电产品等传统优势出口商品,每年都因无法满足进口国的绿色标准而蒙受巨大损失。二是挤压市场空间。绿色壁垒的本质在一定程度上是贸易保护主义的“绿色外衣”,其目的在于保护本国相关产业,从而限制了我国产品的市场准入。三是规则制定权博弈。在全球绿色贸易规则的制定中,发达国家占据主导地位,其制定的标准往往未充分考虑发展中国家的发展阶段和技术能力,对我国等新兴经济体构成系统性挑战。

  (二)不容忽视的内部结构性与能力性制约。一是传统外贸增长模式的惯性。长期以来,我国对外贸易在一定程度上依赖资源密集型和劳动密集型产业,这种“粗放型”增长模式导致了严重的资源环境逆差和“碳泄漏”问题,即国内生产过程中的碳排放通过出口商品转移至国外。从“灰色贸易”向“绿色贸易”的根本性转变,意味着深刻的经济结构调整,面临巨大阻力。二是核心绿色技术创新能力不足。尽管绿色技术在光伏等部分绿色产业已形成规模优势,但在许多关键的节能环保技术、高端环保装备、新材料等领域,我国的核心技术自主创新能力仍有待提高。这使得我国在绿色产业链的高端环节易受制于人,也限制了高附加值绿色产品的出口竞争力。三是标准与认证体系不健全。我国自身的绿色贸易标准、认证和标签体系建设尚处于起步阶段,与国际通行规则的对接存在差距。这不仅使国内企业在应对外部绿色壁垒时较为被动,也不利于在国内形成统一、高效的绿色市场。四是数据统计与评估体系缺失。缺乏权威、系统、及时的绿色贸易统计数据使得政府难以精确评估绿色贸易的发展状况和政策效果,企业也缺乏清晰的市场信号进行决策,阻碍了整个绿色贸易生态的健康发展。五是国内政策协同有待加强。在实践中,可能存在“促出口、保增长”的短期目标与推动绿色转型的长期目标之间的冲突。如何协调贸易、产业、环保、财政等部门的政策,形成推动绿色贸易发展的合力,仍是一个重要课题。

  (一)强化顶层设计,构建协同高效的政策体系。加快构建一个目标明确、措施具体、部门协同的绿色贸易国家战略框架。制定长远规划推动绿色贸易建设,破除制约绿色贸易发展的各种体制机制障碍,扩大绿色设备、技术、服务贸易范围,着力降低绿色贸易门槛。对高能耗、高排放的“两高一资”产品实行更加严格的贸易限制,构建灵活化、差异化的优惠政策体系,促进以通关效率提升为核心的硬环境优化与以政策协同为导向的软环境完善形成联动,共同推动绿色贸易自由化与便利化目标的实现,为绿色贸易高质量发展构建制度化保障。积极引导个人消费者建立消费偏好、推动企业生产者引进绿色设备和技术,减少各经济主体绿色贸易成本,持续打造良好的绿色贸易营商环境。尽快建立并完善我国绿色贸易的官方统计和监测体系,明确绿色产品的界定范围和统计口径,定期发布绿色贸易进出口数据,并编制和发布年度“我国绿色贸易发展指数”。

  (二)加强绿色贸易国际交流合作,实现国内外规则的衔接与互认。拓展国际绿色贸易领域的多双边合作,在共同利益面前互惠互利,依托国际低碳绿色对话合作机制平台,举办绿色贸易智库交流、高层次学术论坛等多元活动,系统研判不同国家间绿色贸易发展现状与差异化特征,围绕绿色贸易模式创新、规则协同、结构优化等关键议题凝聚共识,构建国际绿色贸易协作框架,制定绿色贸易体系路线图。积极发挥广交会、进博会、服贸会、消博会和链博会等国际经贸交流平台作用,设置绿色低碳产品展厅,助推绿色交易。积极同各国在WTO《环境产品协定》框架下推动双边及多边绿色贸易规则的制度,一方面为传统贸易业态设立清晰、刚性的环保节能准入门槛,另一方面紧扣全球绿色贸易发展新趋势开展规则创新实践,针对性出台协定专项章节与实施细则,构建起覆盖绿色贸易全链条的规则保障体系,逐步建立外贸产品碳足迹追踪体系,进而系统性破解环保节能产品跨境流通中的制度性壁垒。团结广大发展中国家积极参与国际绿色贸易规则的制定,推动形成发展中国家间针对绿色贸易的规则新体系,提升话语权和影响力。构建国际贸易环境影响评价标准,防控各类贸易活动中潜在的生态环境隐患,构建科学规范的绿色进出口产品标识认证与管理体系,加强产品标识互信互认互通。以“一带一路”倡议、APEC绿色供应链合作网络等核心国际合作平台与机制为依托,在绿色标准协同、绿色技术研发转化、绿色能源开发应用等关键领域深化多边合作,通过资源共享、技术互鉴、项目联动等方式,持续加大绿色产品与服务贸易的推广力度,助力全球绿色贸易网络的协同构建。

  (三)激励技术创新,夯实绿色贸易的产业根基。大力发展新能源产业和环境产业,提升能源使用率,推动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和应用,鼓励国内企业开展低碳减排,实现传统贸易绿色低碳转型,扩大节能降碳、环境保护、生态治理等技术和服务进口贸易规模。通过财政补贴、税收优惠、绿色金融等工具,引导和激励企业增加绿色创新投入。充分利用数字化转型机遇,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与绿色制造深度融合,提升生产全过程的绿色化水平。完善碳交易等市场化机制,使其成为倒逼企业绿色转型和技术创新的有效工具。加强对中小企业的绿色贸易能力建设培训,帮助他们了解国际绿色标准和市场趋势。通过多种渠道增加对消费者的绿色消费宣传,培育和扩大国内绿色产品市场,为绿色贸易发展提供坚实的市场基础。积极对接欧美等发达国家绿色低碳标准,开展对发达国家市场的新能源汽车、光伏、风电、有机农产品等绿色低碳产品贸易,吸引发达国家绿色低碳企业在华投资和经营。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过程中,共同开发绿色技术、制定绿色标准,形成发展中国家在绿色议题上的合力,积极打造以我国为主的绿色供应链、产品链和标准链。推动商协会等行业组织搭建平台,带动我国绿色企业“走出去”,通过海外办展、技术投资合作和绿色园区建设,打造绿色贸易品牌,提升我国绿色低碳领域贸易竞争力。

  展望2026年及以后,我国正站在绿色贸易发展的历史交汇点。一方面,国家战略的强力驱动和庞大的产业基础为绿色贸易的蓬勃发展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另一方面,严峻复杂的国际环境和深刻的国内结构性矛盾也带来了重重挑战。从“灰色贸易”走向“绿色贸易”,是一场深刻而全面的经济社会系统性变革。我国必须保持战略定力,采取系统性、多维度的方法,通过强化政策协同、完善标准体系、驱动技术创新、引领全球治理和夯实数据基础,稳步推动对外贸易的绿色转型,最终实现贸易高质量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的协同共进,为全球可持续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现代国企研究》杂志是由中央党校国务院国资委分校、全国党建研究会国有企业党建研究专业委员会指导,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主管、中国兵器工业集团人才研究中心主办,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社科类期刊。2010年创刊以来,杂志秉持“启迪国企现代思维 领航国企特色实践”的宗旨,突出评论特色,围绕国企改革和国企党建两大主题,研究发展规律,解析制度精髓,探索实践途径,已成为服务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权威研究平台和主流舆论阵地。国内统一刊号:CN11-5992/F 全年定价420元